全国首例网络盗版侵权案公审 盗版者不认为犯罪

2014年05月28日02:22  法治周末 收藏本文

  现年46岁的思路网负责人周志全等人,在破解了正版影音作品后传到网上,并以会员收费下载观看、制成硬盘在淘宝网销售等方式牟取暴利。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对周志全等涉案7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周志全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寇宇杰、苏立源等6人因相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3年,并处罚金2万至25万元。

  作为国内最著名的高清盗版视频网站之一,思路网上拥有着上万部高清蓝光电影、各种视频和影视节目,会员数一度超过140万人,为众多的高清视频爱好者所青睐。

  作为全国首例网络盗版数字高清作品侵权案,有着“中国版权第一案”之称的思路网侵权案,也给将来的反盗版事业留下了太多的借鉴与思考。

  要对盗版网站“大小通杀”

  很多高清视频爱好者都清晰地记得,思路网一度还曾是国内高清第一大专业门户网站,其后来的盗版内容更是让很多网友都享受到了所谓的“实惠”。

  如今思路案的宣判,在让一些用户扼腕叹息的同时,也给众多反盗版人士带来了鼓舞,并将其视为近期自快播遭遇天价罚单后反盗版事业的又一个重大成果。 乐视法务总监刘晓庆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营者将高清盗版影视剧作品放到一些云盘、网盘等网络存储器上面,并以收费方式向用户提供密码来供其观看或下载,如今这种盗版侵权模式已然非常普遍。”

  在刘晓庆看来,这一盗版模式无疑会给电影院线以及坚持采购正版影视剧作品的视频网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尤其是当某部热映电影刚上线不久,就被制作成高清盗版视频进行广泛传播时,这种损失就更加难以估量了。

  就在思路案宣判的第二天,张艺谋的电影《归来》正式上线,而不久后即出现了大范围的盗版现象,国内很多小网站甚至一些所谓的大网站上都可以通过站内搜索的方式进行播放或下载。

  “有些虽然表面上看似是小网站,其实里面盗版内容无所不有,甚至还有着公司化经营模式。像思路网规模大小的盗版视频网站实际并不在少数。”刘晓庆表示。

  “此外,想要给盗版以彻底性地打击,对小网站也绝对不能忽视。”搜狐视频高级法务经理吕长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小网站的数量往往非常大,像快播在没有被整顿前,它下面的盗版小网站据说有六七百家左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即使是真正的盗版小网站,一个月也能有着几万元不等的收入,成规模盗版网站月收入往往都会超百万元,而且大网站也都是从起初的小网站一步步发展起来的。

  盗版盈利者不认为自己犯罪

  “思路案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即我国开始出重拳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乱象进行整顿。”吕长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在刘晓庆看来,思路案恰恰还反映出,一些盗版网站经营者往往缺乏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以大规模盗版方式进行盈利这种明显的犯罪行为在他们眼中却是如此平常,甚至被赋予“搞技术”的美名。

  该案的主审法官曾介绍,几名主犯都是高清蓝光视频的爱好者。在他们的意识中,并不认为侵犯版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缺乏版权意识,才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审理此案时,能明显感觉到被告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认识不深,其在犯罪过程中根本没有意识到触犯了刑法。”该法官解释。

  腾讯公司法务综合部张元胄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不仅是经营者,公众本身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社会危害性在认识上也往往过于简单,对知识产权类犯罪的主观恶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远低于暴力犯罪。而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赔偿标准采用的还是填平原则。

  “由此带来的往往是对盗版侵权行为的忽视乃至纵容,版权人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很可能被轻而易举地窃取。”张元胄进一步表示,“更严重的是,即使最后某一盗版侵权行为被查处,所受到的惩罚也非常有限。”

  “这样一来,无疑会有更多的人去钻盗版的空子,逐渐还可能形成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长此下去,影响到的将不仅是某些版权人的利益,更加无益于整个社会创新能力的提升。”张元胄认为。

  刘晓庆也表示:“加大对知识产权盗版的惩罚力度,在目前行业迅猛发展背景下势在必行。让网络视频的经营者清晰认识盗版所要付出的代价,也要让公众懂得盗版是让文化创意枯竭的罪魁祸首,要摒弃盗版,尊重正版,这样才会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结合最近爆出的一系列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可以看出,中国社会在不断加强打击盗版、保护正版的努力,说明我国已经通过的反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尊重和执行,而这些行动最终都会对盗版者造成极大的威慑。”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飞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吴飞建议:“要让反盗版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常态化,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真正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更好的发挥知识创新在中国发展中的作用。”

  构建适合网络的授权许可模式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以往的盗版侵权行为即使遭受处罚,大多也都限于民事赔偿,很少会出现此次思路案这样的刑事制裁。

  “其实运用刑法对版权进行保护,在客观上符合了我国目前文化产业大发展所提出的需求。”北京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孟兆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在孟兆平看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国日益重视版权之于文化产业进步的重要作用,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保护手段,很大程度上就无法发挥这一应有的作用。

  “不过以刑罚方式处理盗版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盗版毕竟是经济犯罪,因此首先还是应该使用经济、民事法律来处理,通过市场禁入、惩罚性赔偿等方式来解决。”吴飞认为,“还要看到,盗版在中国具有深刻的市场环境,不是可以通过简单的重拳出击、重典惩治就能解决的。”

  “因此反盗版除了要依靠法律力量外,还需要考虑市场在解决盗版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孟兆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孟兆平建议,在新的技术环境下,应当考虑构建适合于网络环境作品传播和使用客观实际的授权许可模式,而这种模式国外也早已开始探索,譬如创作共享(CREATIVE COMMONS)、软件领域的开源运动等。

  这是因为所谓版权保护中的市场要素直接表现为许可,即权利人对使用人的授权使用。

  “而现阶段在网络环境下授权是困难的,毕竟网络环境下存在大量的作品使用行为,如果要求每个使用者向传统环境那样一一找到权利人单独洽商许可条件,实质上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孟兆平认为。

  “理想的授权模式必须使传播者和使用者能够便利地获得授权,权利人能够根据作品的实际使用情况设定合理的许可使用费,使用费在传播者、使用者和权利人之间的流转有便捷的支付手段作为保障。”孟兆平表示,“如果符合以上特征的授权模式能够建立,那么网络环境下作品的使用和传播就有了合法性基础,盗版问题也能够得到一定的解决。”

  此外,吴飞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同时也要助推市场自生自发的反盗版机制的生长,基于业内信息的了解和对行业发展方向的熟悉,行业内的自律和自治行动,也是治理盗版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式。

(原标题:网络反盗版进入“刑罚伺候”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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